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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版:理论

让民营经济在新时代迸发更大活力

李达伟

民营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重要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已经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将一以贯之坚持和落实,不能变,也不会变”。5月20日《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实施,首次将“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确立了民营经济的平等地位,为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长效保障。未来,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民营经济的重要论述,持续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注重创新实践的系统谋划与协同推进,让民营经济在新时代的壮阔征程中迸发出更强大的生机活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能。

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良好的营商环境,意味着更少的行政干预、更低的创业成本、更高的市场效率。必须将营商环境作为重要改革任务,加强统筹谋划,创新体制机制,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一方面,要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门槛,确保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主导作用,全面落实“非禁即入”原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市场秩序公平有序。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数字技术打造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网通办”“跨省通办”,降低企业运营成本,通过营商环境监测平台实时追踪民营经济景气指数,真正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同时,着力打造民营企业家参与政策制定的规范化机制,确保民营企业家代表能够参与到论证中来,努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建立健全“企业服务官”制度,为规上民营企业配备专职协调员,提供从项目审批到上市辅导的全链条护航,确保政企沟通渠道畅通无阻,及时了解并解决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服务。

强化权益保护,筑牢发展根基。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现实发展中,民营企业仍面临诸多挑战,如产权保护不力、转型升级困难、不公平竞争等问题,构建一个全面的权益保护体系至关重要。一方面,要加快制定《民营企业权益保护法》,将“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的宪法精神具体化。产权保护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应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权行为,为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另一方面,在数字经济领域,要明确数据产权归属规则,建立健全数据产权交易和流转机制,加强数据安全保护,确保数据在采集、存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和隐私性,为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有力保障。此外,要进一步完善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法治护航体系,在知识产权保护、公平竞争审查、纠纷调解仲裁等环节设立民营企业专项通道,为民营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机制,让法治成为民营企业最可靠的发展护盾,让企业家在创新发展中无后顾之忧。

创新金融供给,破解融资难题。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破解其发展资金问题是重要一环,完善金融支持体系是重中之重。民营企业普遍面临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其发展活力和创新能力。为此,要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优化信贷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特别是针对创新型、成长型的民营企业,提供更为灵活多样的贷款产品和服务。积极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在主板、科创板、创业板等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融资,鼓励社会资本通过风险投资、私募股权等方式投资民营企业,推动债券市场发展,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多债券融资工具,推动建立多元化的融资渠道。持续加强金融创新,开发适合民营企业发展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如供应链金融、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以满足民营企业多样化融资需求。同时,加强金融科技的应用,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和风险管理能力,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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