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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2版:要闻

助力文化遗产保护

省法院出台12条具体措施

本报讯(柏巍 记者赵梦卓)10月16日,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具体措施》,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的决策部署,为吉林文化强省建设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具体措施》共有12条,主要体现了4个方面的政策取向。一是明确了文化遗产司法保护范围与重点,聚焦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两大领域,依法严惩盗掘、倒卖、破坏文物等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全链条各环节参与人的法律责任;妥善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案件,及时明确相关裁判规则,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与合理利用并重。二是依托专业化审判体系将司法保护融入社会治理全局,依托全省“1+10”环境资源案件审判体系,因地制宜推进文化遗产案件的集中管辖和专业化审理;通过教育培训、案例示范、裁判文书指引等措施,提升法官队伍的专业素养与裁判智慧;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机制作用,坚持办案与治理并重,共同推进文化遗产保护的司法协作。三是创新文化遗产协同保护方式,创新构建案件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健全涉文化遗产案件线索的流转、移送与通报制度,实现对风险线索的敏锐感知和快速响应;积极探索司法机关与行政机关的数据协同应用机制,推动电子证据材料的规范流转以保证其真实性与完整性,凝聚起保护文化遗产的最强合力。四是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法治宣传与社会引导,全力打造文化遗产法治宣传矩阵,通过庭审公开、典型案例发布、普法宣传“七走进”等多种形式,营造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充分运用各类新媒体平台,不断延伸宣传触角,讲好吉林司法守护文化遗产的生动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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