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将“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列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发展和安全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二者相辅相成、相互支撑,是贯穿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过程的核心议题。对于处在全面振兴关键突破期的吉林而言,强化二者统筹,不仅是应对复杂严峻内外环境、抵御各类风险挑战的必然要求,更是履行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政治使命、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全面振兴的战略根基。未来,唯有将发展建立在安全可靠的基石之上,以安全环境更好支撑发展进程,以发展成果巩固安全屏障,吉林才能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行稳致远,展现更大作为。
统筹发展与安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行稳致远的关键所在,是续写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的内在逻辑。从理论层面看,发展与安全是国家经济社会动态演进过程的一体两面,两者互为条件,是辩证统一的有机整体。从价值目标看,二者统一于“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和价值追求。发展的本质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使自然界发生根本性变化的同时,人自身也发生变化,既需要通过生产力跃升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求,也应注重防范化解各类风险,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免受系统性冲击。从实践转化看,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稳固的安全环境为生产要素高效配置、市场信心稳定、创新活力迸发提供了基础前提和广阔空间,安全是高阶的生产要素;高质量发展,特别是科技创新驱动下的产业升级与控制力增强,能够显著提升经济社会抗风险韧性和安全保障水平。从运行机制看,安全解决的是生存和保障问题,秉持的是底线思维,强调“稳得住”,而发展解决的是动力和效率问题,坚持“高线”思维,强调“进得强”。二者必须动态适配,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区域情况,侧重点和结合方式需因时因地调整优化,避免将安全等同于保守停滞,或将发展异化为盲目增长,要运用系统思维,破除非此即彼的二元对立,寻找特定时空条件下发展与安全的最优平衡点。
统筹发展和安全是吉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的根本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吉林省委和省政府工作汇报时强调,“统筹发展和安全,任何时候都必须紧紧抓在手上”。吉林全面振兴发展的过程应是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过程。它要求我们既与全国其他区域同步实现高质量发展,也应在确保自身发展安全前提下扛好维护国家安全的重大责任,进而在更高水平、更广维度上实现发展与安全的良性互动和动态平衡。可以说,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是吉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的基础,安全使命的履行与高质量发展是相辅相成的。比如,从粮食安全看,2024年吉林粮食总产量位列全国第四,这背后是《黑土地保护条例》的法治护航、3800万亩保护性耕作技术的推广、昔日盐碱地变为稳产高产田的创新突破,实现了“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安全保障与农业现代化发展的统一;从产业安全与升级角度看,汽车产业集群“上台阶”工程深入实施,向“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转型,吉林化纤集团碳纤维产能规模居世界第二、中国第一,“吉林一号”卫星在轨数量不断增加并实现产业化应用,这些既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标志,也是关键产业和供应链自主可控能力增强的彰显;从生态安全与绿色发展角度看,冰雪与避暑旅游两翼齐飞,国内游客接待量逐年攀升,“冰天雪地”正逐渐转化为“金山银山”,优美生态环境既是新的经济增长点,也是重要的安全屏障。这些成绩充分说明了,维护国家安全非但不是发展的负担,反而为吉林塑造了独特的比较优势和发展赛道,安全与发展在吉林振兴实践中实现了有机统一和良性互动。
把统筹发展和安全贯穿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一是强化战略目标层面统筹。将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深度融入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与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并重,既稳固产业链韧性,又培育新质生产力;大力发展新能源,优化能源结构,提升自给率;持续推进“千亿斤粮食”产能建设工程,加强黑土地保护,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提升价值链;巩固空气质量优势,加强水生态治理,发展生态旅游、林下经济等绿色产业;深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实现与强边固防的深度结合。二是统筹时要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当前,吉林振兴发展的主要矛盾体现在经济总量和发展质量都有待提升,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供给侧。必须紧抓科技创新这个“关键变量”,着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将其作为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有效支点。建好用好长白山、三江、吉光等省实验室,推动“吉林一号”、碳纤维等优势产业技术成果更多就地转化,在提升产业控制力的同时增强抗风险能力。持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发挥珲春等口岸作用,完善沈白高铁、G331通道等基础设施,确保安全基础上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打造我国向北开放的重要窗口和东北亚地区合作中心枢纽。三是健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协同机制。加快构建高标准市场体系,着力破除各类市场壁垒和不合理准入限制,完善涉企问题高效闭环解决机制,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充分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积极探索建立重大项目“发展安全兼容性评估”机制,对项目开展经济效益与风险防控的双重评估,从源头上筑牢发展与安全协调并进的制度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