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将数字技术充分融入政府治理方式革新和法治政府建设实践是提升政府治理效能的重要路径。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发展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全面贯彻网络强国战略,把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动政府数字化、智能化运行,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未来,应进一步强化融合手段,将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法治政府建设,优化革新政府治理流程和方式,为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国家治理大局筑牢根基。
加快信息化平台建设,为打造法治政府提供坚实保障。加快信息化平台建设是提高政府法治化治理水平的重要途径。应持续强化互联网思维,善于利用互联网优势,在融合、共享、便民、安全上下功夫,用信息化手段更好地感知社会态势、畅通沟通渠道、辅助决策施政、方便群众办事,不断推进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一是推进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发挥好“互联网+政务服务”的重要功能,建设互联互通、协同联动的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端延伸,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掌上办”,拓展“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广度深度,促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服务优化,加大人民满意的智慧型、服务型、法治化政府建设力度。二是推进政务大数据平台建设。加快建设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交换体系和大数据分析应用系统,打造公共信用管理、经济运行监测、企业绩效评价、“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数据支撑应用,支持数据共享申请、审批、授权和使用,实现数据统一管控。三是加快推进政务数据有序共享。建立健全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进一步明确政务数据提供、使用、管理等各相关方的权利和责任,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服务效能。
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持续提高政府监管和执法水平。一方面,要提高信息化技术应用水平。强化信息化技术和执法装备的应用和更新,如通过移动行政执法终端、执法记录仪、全网通对讲机等让行政监管执法更智慧、更便捷,提高监管执法效率,确保公平公正、廉洁高效执法。加快推进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等统一认定使用,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开展行政管理,并辅助行政决策、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工作,扎实推进“互联网+”各类政务服务应用。另一方面,要积极推进智慧执法。通过行政执法APP实现“掌上执法”,深入推进智慧化监管执法,推行以远程、移动、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打破区域和部门壁垒,实现监管执法“一网通管”“一网协同”,破解“人少事多”难题。此外,积极打造数字化监管执法平台。加快建设覆盖行政监管和执法的数字化平台,开通执法可视化、综合统计分析、监管事件跟踪分析、监管效能评估等功能,以互联网和信息化技术提高政府监管与执法的能力和成效。
以数字化检察监督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检察机关对行政行为有法律监督职责,数字赋能是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提出“以科技赋能法律监督”“积极探索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辅助司法办案”的要求。检察机关应将数字检察工作作为前瞻性、基础性工作,积极构建“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工作模式,建设包含行政机关罚款、财政局收缴罚没款、法院行政非诉执行等核心数据的数字监督模型,通过数据筛查,及时发现法院准予执行却未移送执行等涉嫌违法的问题线索,持续以数字赋能行政检察监督,全面准确掌握执行活动的具体情况,提升政府履职能力,及时化解可能出现的对社会安全稳定有较大影响的风险隐患,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