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持续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不断完善分层分类救助帮扶体系,建立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下放审核确认权限,畅通线上受理渠道,社会救助服务质效持续攀升。目前,全省城乡低保标准达到月人均723元和483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达到月人均1034元和783元,将86.04万困难群众纳入低保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等临时遇困群众12万人次。
民生兜底不止于温饱,我省更以温情守护特殊群体,持续完善“专业社工+儿童主任”精准关爱模式,两次提高全省散居和集中养育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338元和1785元。为全省27.3万名困难残疾人和33.6万名重度残疾人发放“两项补贴”资金30.3亿元。吉林以精准救助的力度、民生关怀的温度,让困难群众稳稳接住幸福,共享吉林发展的丰硕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