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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版:特刊

探索建立“普惠托育机构 补贴机制”

本报记者 张添怡

2025年3月,省卫生健康委联合省财政厅出台《全省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补贴实施方案》,对差额补助类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按每孩每月给予150—200元补助;对自收自支类公办、普惠民办托育服务机构,按每孩每月给予200—300元补助,政策落地后社会反响良好。我省托育服务发展成效显著,普惠托育机构新增57家,达到1069家,普惠托位增加了1710个,普惠性托位占比由43%提高到50.86%,提高了7.86个百分点,极大地调动了民办机构参与普惠托育积极性。托育机构备案率同步提升,备案机构从274家增至413家,增幅达51%。首批申领补贴的64家机构中,民办机构占68.75%,幼儿园办托班的“托幼一体”机构占89%,政策红利精准惠及两类主体。截至2025年7月底,我省已完成首批补贴发放,为64家机构拨付资金112万元,惠及婴幼儿超3000人,有力助推全省普惠托育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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