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艺是时代前进的号角,文艺工作者是时代风尚的引领者。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广大文艺工作者要“坚守艺术理想,追求德艺双馨,努力以高尚的操守和文质兼美的作品,为历史存正气、为世人弘美德、为自身留清名”。培养造就德艺双馨的高素质文艺工作者,既是繁荣发展新时代文艺事业的核心课题,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内容。未来,须从立德铸魂、精艺修能、制度赋能等维度协同发力,构建全方位、全周期的人才培育生态,努力造就更多德艺双馨的文艺英才。
德艺双馨是评价文艺工作者的核心标准。从字面意思理解,德艺双馨意指在德行、技艺等方面都具有良好的声誉。其中,“德”指道德、品行、节操,“艺”则指艺术或技艺,既包括音乐舞蹈、影视表演、诗词歌赋、书法绘画等高雅艺术,也涵盖各种民间技艺。从理论内涵来看,“德艺双馨”强调德行和技艺兼具,“德”是文艺工作者安身立命之根,“艺”是文艺工作者成就事业之本。对“德艺双馨”的追求自古有之,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强调“文以载道”,要求文艺作品既具有审美价值,更拥有道德教化功能,如孔子提出的“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就体现了艺术与道德修养的密切关系。这种思想传统、精神追求传承至今,构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文艺价值观和对文艺工作者的评价标准。
立德为基,铸牢文艺工作者的精神底色。文艺是铸造灵魂的工程,文艺工作者是灵魂的工程师。其身正,德方以彰。德艺双馨,“德”永远排在第一位。要积极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立德修身,加强自身修养,心怀对文艺事业的敬畏之心,用优秀的作品践行使命担当。一方面要强化思想引导,组织其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深刻把握文艺“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艺工作者个人成长和艺术创作。另一方面应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培训学习,使其明确是非界线与行为底线,在创作实践中避免失德行为的出现。注重示范引领,强化德艺双馨典型选树工作,让坚守崇高艺术理想、践行社会责任的文艺工作者获得更多认可,形成见贤思齐的良好风尚。
精艺为要,锤炼文艺工作者的专业本领。“艺”是文艺工作者的立身之本。德艺双馨的实现离不开精湛艺术造诣的支撑。新时代文艺创作既要扎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土壤,汲取古人“骨气奇高,词采华茂”的艺术养分,又要立足新时代伟大实践,展现独特的时代气质与艺术风格。培养文艺工作者的艺能,需搭建多元化实践平台,推动其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在田间地头感受生活真谛,在工厂车间体悟奋斗力量,在基层一线捕捉时代脉搏,让创作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要鼓励艺术创新,打破“唯帽子、唯奖项、唯资历”等束缚,赋予文艺工作者更大创作空间,支持他们在题材、形式、手法上大胆探索,既传承经典又突破创新,形成自成一格的艺术风格。引领广大文艺工作者不断强化专业素养,通过院校培养、名家传帮带、学术交流研讨等方式,提升其审美鉴赏与艺术表达能力,助其攀登艺术高峰,创作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精品力作。
制度赋能,构建文艺人才成长的良好生态。培养造就德艺双馨的高素质文艺工作者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始终坚持立德铸魂的根本方向,以制度化的培养和激励机制为支撑,努力打造一支崇德尚艺、德艺兼修的文艺工作者队伍。要强化政策引领,树立“十年磨一剑”的培育理念,推动教学、创作、科研等资源互通共享,为文艺工作者提供稳定的创作环境与资源支持;优化人才评价与晋升机制,助力其快速成才;积极搭建创新创作与成果孵化平台,让扎根大地的文艺创作获得更多认可与回报。建立多元评价标准,兼顾价值立场、群众口碑、创新能力、国际视野等评价角度,完善版权期权、创意分红等利益分配机制,健全法律法规保障,将人才流动、职称评审、权益保护等纳入刚性条款,为文艺人才成长保驾护航,让更多有信仰、有情怀、有担当的文艺英才脱颖而出、大展才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