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通化骅丰实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5217022264695)股东陈超,身份证号码:210522197909030014,认缴本公司注册资本5100万元,认缴出资期限2025年11月9日届满。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该股东陈超仍未按期足额缴纳认缴出资,且失联满10年,穷尽方式无法联系。
为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现依法予以公告催缴。
1.请上述股东陈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公司足额缴纳认缴出资款3100万元。
2.缴款账户信息:户名:通化骅丰实业有限公司,账号:0710459041015200000487,开户行: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通化二道江支行。
3.缴款时请注明“股东姓名认缴出资款”并将缴款凭证提交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宇,电话15344358555。
郑重告知:若股东陈超在本公告规定限期内仍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依法启动股东失权、股东除名、追缴出资及追究违约责任等法律程序,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该股东陈超自行承担。
特此公告
通化骅丰实业有限公司
2026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