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绩观是领导干部对工作业绩的根本看法和总体观点,直接反映其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决定着施政行为的取向、方式和效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干部干事创业要树立正确政绩观,有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发扬钉钉子精神,脚踏实地干”。“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与“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精准概括了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折射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志在千秋伟业的远大追求,为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提供了明确指引。
“功成不必在我”是一种崇高的精神境界,其核心是超越个人功名利禄,将工作价值锚定在事业长远发展与人民根本福祉上,解答了“政绩怎么看”的根本问题。一方面,“功成不必在我”体现了长远主义的战略思维。许多真正有益于国家和民族的事业,尤其是基础性、战略性工作,如科技创新、生态保护、人才培养等,往往周期长、见效慢,难以在单一任期或短时间内显现全部效益。“功成不必在我”要求领导干部具备“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胸襟,甘于做铺垫性的工作,甘于抓未成之事,反对“竭泽而渔”“焚林而猎”的短期行为,倡导尊重客观规律、注重可持续性的发展模式。另一方面,“功成不必在我”彰显了无私奉献的党性修养。这是一种将个人价值融入党和人民事业的自觉选择,它要求干部摆脱“官本位”思想,不计较个人得失与声誉,甚至勇于承担那些“不显山、不露水”却至关重要的“潜绩”任务。这种境界来源于坚定的理想信念和深厚的为民情怀,是共产党人先进性的具体体现。此外,“功成不必在我”还是科学决策的“冷静剂”。秉持这一理念,能够使决策者保持历史耐心和战略定力,不惑于一时之声誉,不骛于一时之掌声,不因一时的舆论压力而动摇,从而作出经得起历史、实践和人民检验的决策。
“功成必定有我”是一种强烈的主动担当精神,强调在宏伟事业中,每个个体,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履职尽责、有所作为,明确了“政绩怎么干”的实践路径。第一,它强调积极作为的主体责任。历史的画卷是由一代代人接续奋斗而绘就的,“功成必定有我”反对“躺平”思想和“佛系”心态,要求每位党员干部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伟大的事业由千千万万个“我”的实干担当累积而成,没有每个“我”的奋力拼搏,任何“功成”都将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第二,它要求坚持攻坚克难的问题导向。敢于直面矛盾,勇于啃硬骨头,善于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用“舍我其谁”的勇气和“钉钉子”的韧劲,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第三,它要求树立实干担当的作风和意识。党员干部是推动顶层设计与基层落实的关键一环。“功成必定有我”明确了每个时代干部的历史坐标和使命任务,不仅要做长远规划的拥护者,更要做蓝图落地的施工员,通过自己这一代的奋斗和担当,为下一代的“功成”奠定坚实基础。
“功成不必在我”与“功成必定有我”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有机整体。“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为“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提供了正确的价值导向,只有摆脱了个人名利束缚,担当才能更纯粹、更持久、更聚焦于公共利益;“功成必定有我”是彰显“功成不必在我”精神境界的实践路径,将个人奋斗融入时代洪流,才能实现从“小我”到“大我”的跨越。同时,二者统一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它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都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体现。二者还统一于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之中。任何伟大事业都是连续性的,又是有着阶段性要求的。尊重连续性,要求我们有“功成不必在我”的胸怀,做好承前启后的工作;完成阶段性任务要求,必须有“功成必定有我”的作为,在属于自己的这一棒跑出好成绩,这个过程也符合量变引起质变这一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