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师制是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实现教学研究转型,培养造就个性化、创新应用型、研究型人才的重要举措,是切实提高教师专业素养、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的有效方式。高校作为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主阵地,肩负着“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重任。应进一步深入落实导师制,把本科生导师制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更好地适应素质教育和时代新人培养要求,持续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助力培养更多德才兼备、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高校持续深入落实导师制,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有利于强化对学生的学业指导。导师对学生在学业上的指导主要包括学习指导和学术指导。导师能够针对学生不同的兴趣特长、学习能力、专业素养,指导其制定科学合理的学习计划,引导学生明确学习目标,同时还可以为学生开展科研活动和专业实践搭建平台,提高学生的信息收集能力,培养科学及创新思维,提高社会实践能力。二是有利于深化对学生的就业指导。导师能够根据学生的需求和特点,为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全过程职业生涯规划指导,从而提升学生社会竞争力和工作岗位适应力,在指导过程中,还能帮助学生更好地认识自我,明确自身优势,对自身形成客观评价,从而为改善自我提供依据,最终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三是有利于塑造学生健全人格。青年时期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重要阶段,在导师制培养模式下,教师与学生接触较多,教师的道德品质、价值理念、行事风格等可以通过言谈举止潜移默化影响学生,从而帮助学生塑造自身价值体系,实现由内而外的思想、道德和人格的升华。
积极宣传和推广导师制。推行导师制不仅是学校管理机制、教育理念的变革,更是人才培养的需要。因此,推动导师制的健康运行,必须强化宣传,让广大师生进一步认识到导师制对人才培养的重要作用。高校各学院可根据自身情况,开设相关课程,为高校学生系统化介绍导师制的渊源、实施目标、实施内容,以期学生能够较为完整地了解导师制,更好地认识到,导师制方便言传身教,会使学生“成才率”和“成人率”更高。在了解基础上,学生才能进一步强化对导师制的认同,从而更好地信任和遵从导师在学业、就业和价值观塑造等方面的指导,主动积极地参与其中。
构建多元指导主体。当前,导师制执行过程中,师生比例结构失调这一问题在很多高校都一定程度存在着。为更好满足学生需求,高校应从“德”“才”两方面考核,制定一些可量化的遴选导师的具体办法和标准,并以此为依据,打造科学的导师人才梯队。具体实践中,还可以探索从高年级学段中选取成绩优异、表现突出的学生,作为低年级学段学生的指导人,从而对导师队伍的构成形成有益补充。同时应以学生和导师互选等机制,不断推进学生与导师之间的互动,充分调动师生双方参与导师制落实的积极性主动性。此外,高校要进一步完善对导师的考核评价体系,把担任导师工作作为考核教师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形成规范合理、进退有序的动态调整机制,让更多优秀的教师资源通过导师制“动起来”。
规范指导过程,完善制度保障。要明确规范导师指导学生的频率、方式等,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通过制度化设计,让导师全程参与到学生的成长成才中来,如依照相关规定,强化对学生生活的管理和指导,依据学校规章制度和培养目标,根据学生个性特点和未来职业要求等,帮助学生尽早做好职业规划。除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激发创新潜力外,导师还应注重对学生思想道德和价值体系的指导和引导,使其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历史使命,树立远大抱负,恪守学术规范,追求科学精神,树立正确的“三观”,努力将其培养成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建立激励机制。激励机制是促进高校导师制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激励机制要与工作中的“量”“质”都挂钩。要建立起导师工作量计算与课时补助制度,对担任导师的老师给予一定的课时补助;同时,要定期对导师的工作进行综合评定,从导师的师德、责任心、敬业精神等工作表现以及突出成绩等方面进行评比,对优秀导师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纳入各类评优评先。对于学生的激励机制方面,也可视其在参与导师制实施中的学业成绩、思想表现,结合各类评优评先及就业推荐等事宜采取相应激励措施。总之,要采取考评为主、激励为辅,考评和激励相结合的方式,大力推动导师制长效机制的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