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娜)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也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必然要求。今年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省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决策部署,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推动我省在宪法实施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
坚持以高质量的地方立法保证宪法贯彻实施,把良法善治作为全面依法治省的基石,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的意见》,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全年共审议《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修订)》等法规草案15部,通过10部,批准设区的市和民族自治地方法规20部。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全年开展执法检查4次,视察调研8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5个。加大备案审查工作力度,及时修订《吉林省各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审查规范性文件9件,切实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作出关于批准《吉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草案)》的决议等9项决议决定,不断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依法任免地方国家工作人员276人次,落实《吉林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认真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公开进行就职宪法宣誓。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力度,教育引导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干部带头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吉林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