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第一动力,是支撑高质量发展的第一生产力,金融是支持和服务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以下简称“四链”深度融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十四五”时期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工作方案》提出,“聚焦金融服务科技创新的短板弱项,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推动金融体系更好适应新时代科技创新需求。”强化金融对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是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内在要求,是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关键依托。面向未来,必须结合科技创新发展需要,加快构建多层次金融支持体系,以体制机制、产品服务创新,更加有效筹集资金、更加精准配置资金,更好地以金融“活水”持续润泽滋养科技创新“田地”。
聚焦重点领域和产业,加快推进金融支持创新体系建设。金融助力科技创新是篇大文章,必须找准破题方向,围绕重点领域、重点产业精准“下笔”。如基础研究是整个科学体系的源头,对持续稳定资金投入有着较高要求,应找准切入角度、创新服务模式,让更多金融资源助力基础研究,更好解决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同时,要加大金融资源向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倾斜力度,使各类科创主体得到真金白银支持,持续激发其创新活力。要坚持创新先行、试点突破,扎实推进金融赋能相关产业创新发展,通过破除体制机制障碍,让资金推动科技创新要素自由流动、合理配置,形成适应经济发展需要,各主体各环节有机互动、互惠互利、协同高效的现代化金融支持创新服务体系,并不断提高支持力度、广度、精度,形成科技、产业、金融相互塑造、紧密耦合、良性循环的发展格局。
积极发挥开发性、政策性金融对科技创新的支持作用。政策性金融是为了实现产业政策等特定的政策目标而采取的金融手段,开发性金融是政策性金融的深化和发展,通常为政府所拥有,赋权经营,具有国家信用,用建设制度和开发市场的方法实现政府的发展目标,承担着支持经济发展、投融资体制改革及相关金融市场建设的重要任务。要充分用好开发性、政策性金融工具,支持新能源汽车、新材料、新基建、生物制药、智慧农业等领域和重点项目发展,并在此过程中使其在科技创新、产业形态、资金结构、人才激励等方面也发挥积极支持作用,不断破解科技创新领域的融资瓶颈和发展难题。引导各相关机构积极探索金融服务科技创新的新路径和新模式,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多元化接力式金融服务,将金融政策、优质金融资源、多元化资金更好更精准聚集到构建创新驱动发展新格局最重要、最关键、最紧迫的方向上来。
持续提升金融服务创新企业的效能。金融机构应把优质的创新型企业作为重要服务对象,推动科创金融产品创新,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科技赋能金融,夯实科创金融基础,为促进“四链”深度融合提供更好的全周期服务,不断提升服务创新企业的效能。要科学创新金融服务架构设计,以增设专职服务团队,丰富组合式、多元化金融产品,优化投贷联动机制,推动数字化服务转型等举措,助力更多创新要素向科创企业集聚。探索结合各自风险偏好和客户结构,创新多样性差异化金融产品,为满足创新型企业不同发展阶段需求,研发指向性强、实际可行的符合创新型企业发展周期的综合金融服务方案,提升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和可选择性。
优化生态建设,提高金融服务科技创新的可及性。推动外部生态建设,对优化金融供给具有积极促进作用。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快速发展,离不开高效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交易流转以及产权保护的加强,应进一步强化相关配套服务供给,“贷”动金融活水,助力“知产”变“资产”,持续助力科技创新型企业释放创新动能。探索建立政府、金融机构、企业等科技信息交流和共享平台,及时发布科技创新政策和银行信贷政策。打造专业服务团队,在全力保障企业融资需求基础上更好满足其创新发展其他方面需求,如提供资源对接、信息交互、管理建设等全方位服务,为企业专注研发、潜心创新提供良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