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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4版:理论评论

对虚拟主播的监管越实越好

张国栋

随着监管力度加强、技术水平提高,数字人虚拟主播以低投入、高产出、续航久的内容生产模式,助推相关行业朝着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的方向发展,从而形成可持续的商业模式,实现多赢。

极具特色的数字人虚拟主播频频亮相电商直播、新闻播报、展览讲解等场景,带来新鲜的视听体验,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专家认为,得益于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数字人虚拟主播走向大众,被广泛应用于各类场景之中,为诸多行业带来业态变革。

短视频直播近年来成为电商领域的“标配”,而由人工智能驱动的虚拟主播是直播带货领域的新变化。其不仅在外表、声音、神态等方面拟人程度极高,有助于网络直播行业延续良性发展态势,且可以实现降本增效。

除了直播带货之外,数字人虚拟主播还在广电融媒等领域“上岗开播”,在技术支持和政策引导下,各类传媒机构积极拥抱人工智能为行业带来的新变化,虚拟主播在视听节目平台的运用,提升了相关内容的创新性、趣味性和智能化水平,积极为受众提供更具沉浸体验感的服务。

需要注意的是,越来越多虚拟主播出现在人们视野中,一些问题也随之而来。国家广电总局、文旅部2022年印发的《网络主播行为规范》将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合成的虚拟主播列入参照执行的范围。《规范》要求网络表演、网络视听平台和经纪机构要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义务,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网络主播入驻、培训、日常管理、业务评分档案和“红黄牌”管理等内部制度规范。对向上向善、模范遵守行为规范的网络主播进行正向激励;对出现违规行为的网络主播,要强化警示和约束;对问题性质严重、多次出现问题且屡教不改的网络主播,应当封禁账号,将相关网络主播纳入“黑名单”或“警示名单”。相关网络平台也不断完善管理,在注册、播出、实时互动等方面给数字人虚拟主播戴上了新的“紧箍”。面向未来,各方面监管举措落得越细越实越好,做到不为“虚拟”遮望眼,脚踏实地动真格,以更多“高智”“高质”的虚拟主播,促进关联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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