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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版:科教卫

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

本报讯(记者景洋 徐慕旗)近日,由科技部火炬中心和省科技厅共同主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进园入企宣传贯彻培训会在长春举行。

培训会上,省科技厅相关负责人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修订背景和修订内容等方面进行解读,对“企业创新积分制”科技政策的制定、内容、实施、成效四个方面进行宣讲,现场近200人参加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以下简称进步法)是我国唯一一部以 “进步” 为名的法律,已实施28年,共修订两次。2022年1月1日,第二次修订后的《进步法》正式实施。在体例上,修订后的《进步法》新增了基础研究、区域科技创新、国际科技合作和监督管理四个全新的章节。在内容上,《进步法》确立“创新”在科技发展中的定位,解决了科技工作者权益保障弱势、评价机制不合理、科研人员积极性受挫等问题,推动科技创新治理现代化,明确国家实验室运行的基本机制,解决了科技发展平台依托缺陷。

修订后的《进步法》专章提出“企业科技创新”,并强调“国家要以企业为创新主体,引导和扶持企业技术创新活动,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提高企业创新能力”。

为了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将修订后的《进步法》成效走深走实。科技部延伸设计出一套科技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机制,即“企业创新积分制”。其内容是以18项核心指标为基础,按企业成长周期和技术领域赛道,分类构建量化评价科技企业创新能力的模型。通过打通政府各部门的企业数据,管理部门和金融机构可便捷获得企业的创新积分,从而识别研发能力强、成长潜力大的企业,实现创新资本的精准配置。截至目前,“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已覆盖全国25个省份的133家高新区,积分企业超过10万家。

培训会后,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学懂弄通悟透科技创新相关制度规定,有利于科研人员开展工作,希望相关部门持续开展释法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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