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约用水,是每个单位、每个人都应依法履行的义务。履行义务,厉行节水,关键在“行”,重点在生产生活中养成节约用水好习惯,同时“厉”“励”结合,统筹推进,全力做好节水这篇大文章。
国务院近日公布《节约用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6章52条,全面、系统规范和促进节水活动,为保障国家水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节约用水,是每个单位、每个人都应依法履行的义务。履行义务,厉行节水,关键在“行”,重点在生产生活中养成节约用水好习惯。
遵循总量控制,加强用水管理。水是生命之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要素。我国人多水少,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节水是解决水安全问题的关键。应遵循总量控制、科学配置、高效利用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促进人口和城市科学合理布局,构建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的现代产业体系。水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年度用水计划,对年度用水实行总量控制,通过对用水达到一定规模的单位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对节水潜力大、使用面广的用水产品实行水效标识管理,对主要农作物、重点工业产品等实行用水定额管理等举措,更好推动水资源合理有效利用。
坚持因地制宜,完善节水措施。我国水资源存在时空上分布不均衡的情况,节水上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水资源状况,因地制宜制定用水规划,更好完善节水措施。引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合理调整种植、养殖结构和农业用水结构,积极发展节水型农业,尤其是水资源短缺地区、地下水超采地区应优先发展节水灌溉农业。加强对城市建成区内生产、生活、生态用水的统筹,将节水要求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治理各环节,大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高雨水资源化利用水平,沿海地区应积极开发利用海水资源,努力建设节水型城市。
约束激励结合,强化保障监督。厉行节水,应坚持“厉”字当头,“厉”“励”结合,统筹推进,全力做好节水这篇大文章。要健全与节水成效、农业水价水平、财力状况相匹配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机制和节水奖励机制。鼓励金融机构提供多种形式节水金融服务,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参与节水项目建设和运营。科学发展社会化、专业化、规范化节水服务产业,支持发展形式多样的水权交易。对节水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更好地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强化对用水活动的监督检查,引导用水单位和个人树立节水观念,为有效节约水资源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