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善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百姓福祉。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人口老龄化对我国经济、社会、文化各方面带来重塑性转变,银发经济是未来最确定、最稳定的产业之一。未来发展中,应加快建设与中国式老龄化、中国式现代化进程相适应的现代养老金融服务体系,开发多样化的投资产品,形成储蓄、理财、保险、基金等产品体系和监管框架,挖掘养老产业金融发展潜力,为发展银发经济提供坚实支撑。
强化养老产业金融政策支持。有效的政策支持是推动养老金融服务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要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加强养老金融领域创新力度,支持理财公司发行养老理财产品,鼓励信托公司加大养老领域信托业务探索,通过专项贷款、引导基金、中央补贴等方式带动养老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根据本地区养老金融发展现状,有针对性地出台具有地方特色的养老金融专项政策,满足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助力地方养老金融业的发展。建立健全养老金融业态行业法规和监管体系,探索建立金融监测重点指标和报告制度,通过警银联动、常态化反诈宣传等措施,持续加强涉老金融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防范养老金融产品的潜在风险,助力实现银发经济与金融协同发展;加大监测评价工作力度,增强金融机构风险研判能力,避免出现多头管制、权力倒灌、道德风险等问题。银发经济的发展离不开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障制度、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社会救助制度、社会福利制度等整体推进,只有多项制度综合协调、相互配合,才能解决政策碎片化、管理部门条块分割等问题,推动养老金融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特别要维持养老金融与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以及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三支柱”保障政策的一致性与连贯性,构建全国统一的养老金融服务体系,形成综合、高效的金融服务。
挖掘养老产业金融发展潜力。养老产业金融的发展涉及到老年群体的衣、食、住、行、医疗、老年教育等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必须不断创新养老金融产品,实现金融赋能养老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应建立养老服务信贷投放“白名单”,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符合标准的普惠养老机构项目,加大对智慧养老、医疗设备和药品制造、适老机械制造等领域的支持力度,支持养老相关科技成果落地,为养老产业的融资提供更多选择。要加强政企合作,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资养老项目建设。在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方面,实施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推动老年人助浴服务发展,建立智能化助医服务系统;在农村养老服务供给方面,支持组建县域养老服务联合体,鼓励盘活闲置农房用于发展养老服务,支持老年消费品下乡,等等。要围绕培育银发经济消费新场景新业态,推动养老服务与医疗、文化、体育、旅游、金融等行业融合,发展多样态养老产业。比如金融机构推出起存点低、稳定性高的金融产品,通过设置无障碍通道、开设爱心窗口、提供上门服务等方式,不断为老年人提供更为便捷、多样的个性化服务。
提升养老服务金融供给质效。要围绕“三支柱”养老产品单一、养老资产配置不畅、投资者风险意识低等重点问题,精准掌握投资者需求,建设适老性服务渠道,提供个性化养老金融服务。针对部分老年群体不会用、不善用智能设备的现实问题,应强化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推动软硬件设施适老化改造,升级老年版金融APP,简化线上办事流程,鼓励金融机构在营业网点设置老年人办理业务“绿色通道”,保留现金、存折等传统服务方式,促进线上与线下办事协调发展。同时要加强对投资者的培训与宣传,联合老年教育、养老服务等机构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活动,灵活运用不同媒介,以贴合老年人信息接收习惯与特点的形式,加强投资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