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文化遗产不仅生动述说着过去,也深刻影响着当下和未来;不仅属于我们,也属于子孙后代。保护好、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是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吉林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对完善文化遗产保护机制作出部署。历史建筑是一个民族、一座城市的生动面孔,是科技文化知识与艺术的结合体,也是历史载体,要以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高度自觉,扛起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政治责任,一体推进历史建筑保护利用,传承历史文脉,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
泱泱中华,历史悠久,文明博大,对待古建筑、老宅子、老街区要有珍爱之心、尊崇之心。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站在留住文化根脉、守住民族之魂的高度,就保护传承历史文化遗产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多次就文物、考古、非遗等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考察调研的身影也常常出现在一些古城老宅和传统街区中。总书记深刻指出:“一个城市的历史遗迹、文化古迹、人文底蕴,是城市生命的一部分。文化底蕴毁掉了,城市建得再新再好,也是缺乏生命力的。”“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系统回答了“为何保护传承”“保护传承什么”“怎样保护传承”等方向性根本性战略性问题,是新时代党领导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深化了我们党对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的规律性认识,构成了习近平文化思想的重要内容,为做好新时代新征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以务实举措赓续历史文脉,处理好城市改造开发和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的关系,谱写当代华章。
历史建筑作为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要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坚持从历史走向未来,从延续民族文化血脉中开拓前进,我们才能做好今天的事业”。包括历史建筑在内的文化遗存,承载着中华民族生生不息、赓续不绝的基因和血脉,蕴藏着中国人民的伟大创造、卓越智慧和共同记忆。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文化思想为指引,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的整体性、系统性保护,着眼文明传承、文化延续,真实完整保护好各时期重要历史文化遗产,统筹好旅游发展、特色经营、古城保护,筑牢文物安全底线,守护好前人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努力为历史变迁留下见证,让城市保存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
认真贯彻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切实提高依法保护利用历史建筑的能力水平。只有全面掌握吉林历史,才能更加深入理解吉林。要学习历史、敬畏历史,高水准地保护文物古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历史建筑、工业遗产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决不能假借发展之名搞大拆大建,决不能拆真古迹、建假古董。要加强顶层设计,系统规划,扎实做好保护利用工作,对历史文化遗迹要修旧如旧,最大限度保留原貌神韵,在历史建筑集中的区域和历史文化名街,通过具体场景反映历史事实,打造讲述城市建设历程的鲜活教材。要科学规范布展,牢牢把握爱国主义主旋律,挖掘好以“三地三摇篮”为标识的吉林红色历史文化。吉林省伪满历史建筑较多,要扎实做好历史研究,加强文物价值挖掘阐释,突出中国共产党的伟大,突出抗日战争胜利来之不易,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讲解,更好地发挥爱国主义教育作用。要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扎实做好文物价值阐释,积极发掘历史建筑从昨天到今天的发展轨迹和中国传统建筑的精神追求、审美情趣,通过不同时期历史建筑的文化表达,讲好丰富的历史文化故事,充分展现历史建筑的历史、科学、艺术、社会等多重价值,更好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持续增强吉林历史文化凝聚力、吸引力。要加大督察力度,强化监督执纪,加强文物普查和专项调查,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明的法纪保护文化遗产,让历史建筑在新时代绽放新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