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既要塑形,也要铸魂。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乡村文化振兴的优质资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让活态的乡土文化传下去,深入挖掘民间艺术、戏曲曲艺、手工技艺、民族服饰、民俗活动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活态的乡土文化,乡村非遗形式丰富多样、分布广泛,是乡村文化的瑰宝,见证了乡村的发展与变迁,承载着代代相传的工匠精神,不仅是乡村文化发展的重要源泉、特色产业蓬勃发展的新引擎,还能为丰富村民文化生活、增强精神力量提供有益滋养。新征程上,应持续盘活非遗资源,深挖其时代价值,找到和乡村现代生活的连接点,更好地释放其服务乡村发展、满足百姓精神需求的功能,为乡村全面振兴赋能助力。
充分释放非遗价值,为乡村振兴“塑形”。生活富裕是乡村振兴的总要求之一,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任务。非遗作为乡村重要人文资源,在激活乡村经济新动能、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促进农民增收致富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应充分利用非遗的经济功能、产业价值和“扮靓”作用,广泛发挥非遗的文化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高效提升非遗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更好助力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升。要以“非遗+”模式推动乡村产业转型升级,如“非遗+文旅”“非遗+电商”“非遗+数字化”等,深度挖掘非遗经济潜能,增强与现代生产消费的融合度,延伸打造非遗产业带、产业链,培育消费新品牌、新场景,开发具有区域特色、民族特色和市场潜力的文化服务产品,使其更加贴近人民生活,更好地丰富乡村产业结构,将资源优势更好地转化为经济动能、发展势能,为乡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同时,注重用非遗“扮美”乡村,实施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将非遗元素充分融入乡村建设,促进文旅融合,让村容村貌焕然一新,让乡村振兴有形有影、可观可感。
把非遗“装进”百姓“脑袋”,为乡村振兴“铸魂”。实现乡村振兴,既要有物质生活的富足,更要有精神生活的富有;不仅要“富口袋”,更要“富脑袋”。非遗作为乡村历史与文化的见证,承载着村民的共同记忆和情感,传承利用好非遗资源,可以激发村民的文化自信心和认同感,增强对家乡的归属感自豪感,激发积极参与乡村建设和振兴发展的热情。同时,非遗所蕴含的哲学思想、人文精神、道德理念等,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广泛的现实基础、独特的区域特点,如民间艺术、戏曲曲艺、手工技艺、民族服饰、民俗活动等非遗蕴藏着厚重的精神文化元素,可成为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的生动教材,引导乡村百姓树立正确价值观,促进乡村文明程度提升。要深入挖掘非遗的中华文化基因,将其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之中,借助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技艺展示、文化讲座等形式,使村民深入了解乡土文化、非遗精髓,在坚定文化自信的同时推动乡村移风易俗,不断增强乡村文化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让非遗更好地融入百姓生活,为乡村振兴“赋能”。非遗不是孤芳自赏的“老物件”,而是祖祖辈辈留下来的智慧结晶,是有生命力的“活化石”。用非遗为乡村振兴塑形铸魂赋能,必须遵循保护第一、传承优先的理念,坚持守正创新,推动其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更好融入乡村百姓生活,实现“见人见物见生活”,继而持续助力乡村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强化人才培养,积极推动构建多方协同的育人机制,打造地方高水平的非遗传承教学与研究平台,加大对非遗领域乡土人才的培养培训,壮大非遗传承人才队伍,为非遗传承发展筑牢根基。坚持完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制度,不断提升传承人技能艺能,积极调动年轻人参与传承的热情,让更多的年轻人认识非遗、喜欢非遗,乐于从事非遗保护传承,成为非遗技艺高手和致富能手。二是创新传承发展利用的方式途径,强化新元素和创意的融入,努力实现传统与现代的有机结合,丰富非遗表现形式,使之契合当代人审美意趣,增强乡村非遗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社交媒体等新媒体,拓宽乡村非遗传播渠道,通过制作短视频、直播、图文等形式,展示乡村美丽风光、特色非遗和民俗风情,让非遗飞入更多“寻常百姓家”。三是聚合更多创新发展力量,通过加大资金投入、提高社会认知、鼓励创新等综合措施,破解非遗传承利用过程中的问题和挑战,对非遗进行“调适性”改变,以适应新时代社会发展需求,增强“造血”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持续赋能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