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乡村治理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农民作为乡村社会的主体,唯有真正站到舞台中央,乡村才能真正焕发活力。然而在乡村公共事务的决策过程中,不少村民却成了“局外人”,倾向于寄望他人行动而坐享其成,导致集体事务陷入日渐衰败的境地。要破解村民主体缺位、村级组织号召力趋弱的难题,亟须探索新路径,激发村民参与的内生动力,加快形成基层治理向心力,推进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从而走出“各扫门前雪”的治理困境。
村民自治意识的形成,是其主体地位实现的基础。但实践中,村民主动参与意识不足,对自治的理解也不够深入,“干部干、村民看”的现象较为普遍。唤醒村民的主体自觉,关键在于浸润式教育。这包括发掘村史中的自治典范,用“身边事”唤醒“主人心”,强化自治意识;通过“田间课堂”“院落夜话”等接地气形式,将抽象法规转化为“村规民约”的生动实践,让村民切实理解自身的权利与责任,完成从“旁观者”到“主人翁”的转变。同时,利用村民议事会等平台,将乡村治理现代化的理念融入农民的生产生活场景,持续灌输“家园建设”思想,引导村民深刻认识到主动参与的必要性与紧迫性,将参与公共事务内化为自觉行动。
村民缺乏参与热情的深层根源,在于个体利益与集体福祉的断裂。当参与成本高而收益渺茫时,理性的选择自然是抽身退场。因此,要调动积极性,必须通过制度创新,将个体利益与集体发展深度捆绑,使村民在参与治理中真切获得收益,变“旁观共享”为“共建共享”。利益重构的核心在于重塑乡村治理的伦理基础:一方面,全面推进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让村民在清点“家底”中重拾主人翁意识;另一方面,探索建立“贡献+受益”挂钩机制,在宅基地审批、小型惠农项目分配、集体福利发放等方面向积极参与者倾斜,并大力推广“积分制”管理,量化环境整治、公益服务等行为,联通超市购物、信用贷款等实惠措施,有效激励更多村民参与,实现从“要我参与”到“我要参与”的转变。
乡村治理困境的表象是村民参与冷漠,根源则是在人才生态的凋敝。乡村人才持续外流导致治理主体空心化,使得“自治”难以落实。破解之道在于以人才招引为支点,构建“引育用留”全链条,在确保人才“下得来”的同时,更能“融得进”“用得好”,从而深层拓展自治空间。这需要打造“情感+利益”双纽带:积极挖掘并吸引本村青年、退伍军人、退休干部等力量投身村务,建立村级人才库;加强本地人才培育,实施“乡村CEO”培养计划,将返乡青年、致富能手纳入后备干部库。在此过程中,强化党建引领的核心作用至关重要,应重点发展能为村集体发挥实际作用的积极分子,突出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从而更有效地将农民组织起来,落实政策、联系群众、维护乡村稳定。唯有意识觉醒、利益关联、人才支撑多方合力,才能让村民真正告别“局外人”身份,成为乡村治理的主人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