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是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引擎”,不仅能为经济发展注入活力,还能为产业升级和创新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大力提振消费、提高投资效益,全方位扩大国内需求”的要求。吉林拥有丰富的资源,厚重的产业基础和独特的地域文化,在消费市场潜力挖掘上具备天然优势。立足新时代,要抢抓政策机遇,大力提振消费,有效扩大内需,以消费提质增效加快推动吉林全面振兴。
推动政策落地,激活消费潜能。当前,部分居民消费意愿不强,亟需通过政策联动释放更大潜力,而政策的生命力在于落实,提振消费必须确保各项政策措施从“纸面”真正走向“市场”,惠及广大经营主体和消费者。一方面,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要求,促进工资性收入合理增长,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实施好就业支持计划,提升就业率。另一方面,积极营造放心舒适消费环境,建立更严密的质量监管网络,持续完善产品质量监管方面的地方条例,将可追溯性现代标准纳入法定要求;完善基础设施,降低物流成本,加快商贸物流和冷链体系建设,提升消费便利性;推行“双随机+穿透式”检查监管,对重点领域实施全链条质量监控,建立企业质量信用名单,对屡次违规者实施市场准入限制。通过构建“法律约束+技术监管+市场淘汰”三位一体的监管模式,持续净化市场环境,从根本上转变“劣品得利”的不良现象,倒逼企业将质量竞争作为核心战略,实现商品优质优价的良性发展,进而有效激发大众消费热情。
全面深化改革,释放消费活力。消费活力和潜力的充分释放,依赖于供给能力的不断提升,居民收入和社会保障的持续完善,以及公平、透明、可预期市场环境的打造。一是要以优化供给为手段,促进消费潜力释放。现实发展中,商品和服务供给结构与消费者个性化、多样化需求脱节现象一定程度存在,影响了消费市场的活跃度。必须持续健全消费供给,丰富产品和服务品类,支持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智慧商圈、无人零售等新业态,同时立足居民消费需求变化,积极培育新兴领域,聚焦文旅消费、数字消费、银发经济发展等,推动新能源汽车、康养产业、智能家居等产业链协同发展。二是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完善社会保障,促进居民愿消费、能消费、敢消费。要通过实施重点领域就业支持计划、举办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盘活农村闲置住房等举措不断增加居民“钱袋子”,增强其消费底气;完善相关社会保障制度机制,通过加大生育养育教育支持力度、提高养老金及医保补助标准等措施,免除城乡居民消费后顾之忧。三是以优化消费环境增强消费信心,统筹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关系,着力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住”的市场秩序。科学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取消非必要市场准入限制,鼓励企业市场化运行,厚植优质消费土壤。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全社会消费内生动力和活力。强化消费领域改革,相关部门要把握好干预尺度,既做“守夜人”防范系统性风险,又当“园丁”培育好消费生态,最终形成消费市场驱动与政府引导的良性互动格局。
筑巢引凤,培育消费新动能。人才是第一资源,是创新发展的关键要素,更是提振消费、拉动消费的主体。吉林高校数量多,有双一流重点院校、重点学科、重点科研基地、重大科研项目,是人才培养的重要摇篮。未来,要持续加强教育投入和改革,推动教育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匹配,努力培养更多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能创新的复合型人才,并鼓励其留吉工作,把青春和汗水洒在吉林大地上,为产业转型和消费升级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积极应对人口外流、消费人口下降等问题,及时了解城乡居民发展、心理、消费等各方面需要,用人文关怀留住人,用职业规划激励人,用事业发展吸引人,缓解人口外流趋势,多措并举打造发展热土、消费沃土,不断带动产业升级,努力形成更大的消费群体,让消费这驾“马车”跑得更快更稳,充分释放其经济增长“主引擎”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