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是辉煌灿烂的中华文明的见证。保护传承好文化遗产,用其更好地赋能乡村文旅发展,是促进乡村旅游向市场化、产业化方向发展的重要引擎。应深入挖掘乡村历史文化遗产资源及其现代价值,创新打造数智融合的保护传承模式,积极探索活化利用路径,将文物古迹、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传统建筑等历史文化遗产深度融入乡村文旅产品开发、服务升级、产业链打造过程中,更好地满足游客多样化需求的同时,带动乡村产业全面振兴。
活化利用文化遗产,释放乡村文旅产品文化和经济价值。要坚持“保护第一”的原则,进一步挖掘文化遗产的时代价值,努力实现原真性和体验感的有机统一。一方面,要加强文化遗产“原真性”保护。在对乡村文化遗产进行现状特性分析、遗产价值评估基础上,坚持保护优先,科学设计规划,让文化遗产的真实信息能够准确展示和表达,引发情感共鸣,塑造旅游地形象。另一方面,要强化文化遗产文化内核的精准提炼和科学呈现。通过艺术创意设计和科技融合等手段,打造沉浸式“历史现场”和“生活情境”,将静态的文化遗产资源转化为动态的、可体验的、符合现代审美和消费需求的文化产品与服务,增强游客全感官的共鸣,让其从“旁观者”变为“参与者”,提升乡村文旅产品的文化内涵和吸引力。
发挥村民和传承人重要作用,激发乡村文旅发展内在活力。引导和鼓励广大乡村百姓、相关传承人成为文化遗产开发者、使用者和受益者是激发文旅产业发展活力的重要路径。为此,应充分尊重各方主体在活化利用中的地位,通过合理的政策制度支持,搭建自主决策平台,让保护和开发扎根于乡土社会的伦理和需求,激发文化遗产赋能乡村文旅产品开发的内在动力。积极培养本土人才,制定实施专业人才引育留用政策,强化本土人才培育,既展现本土人才“原生载体”属性,也发挥外部专业人才的支撑作用,全力破解文化遗产为乡村文旅发展助力过程中“如何保护、谁去开发、怎样利用”的难题。
以数智技术创新活化利用方式,打造高质量乡村文旅产品。利用新兴数智技术、现代科技手段挖掘文化遗产深层信息,并对其进行全面立体展示,打通保护、活化、变现的价值闭环,是助推乡村文旅产业发展的有效途径。要积极利用数智技术构建文化遗产数据库,打造具有特定文化属性的乡村文旅产品、创新表达形式和沉浸式体验场景。如运用声、光、电等现代科技手段再现文化遗产的历史风貌,让沉寂的文化遗产“动”起来;发挥档案影像资料传播功能,运用全息投影、环幕投影、触摸屏、体感设备等提供生动文化体验;建立模拟仿真实验室,让游客亲身体验民俗、节庆传统节日活动氛围等。立足文化遗产当中的文字、图像、实物等特色资源,推出富有新意的文创产品,让静态遗产变成活态文化,并通过乡村文旅产品的形式传递其内在价值,持续助力文化传承与乡村振兴的深度融合。
建立健全协同联动长效机制,推动乡村文旅产业可持续发展。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法律法规、构建协同机制,是推动文化遗产活化利用、赋能乡村文旅发展的重要保障。要不断健全法律法规体系。目前的文化遗产保护形成了以《文物保护法》等为引领,以《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等为基石,以地方文化遗产保护立法为延伸的法律法规体系,未来应进一步将乡村文化遗产保护纳入法治轨道,为其持续健康发展和活化利用保驾护航。要在现行规章制度基础上,因地制宜实施相关保护措施,推动乡村文化遗产保护与乡村文旅产品开发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大力构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乡村文旅融合发展的协同体系,厘清文化遗产保护对象与乡村文旅产品开发之间的关系,构建起法治化协同体系,努力实现保护客体界定、保护标准设定、管护机制、转化机制等方面的协调统一,不断强化活化利用文化遗产、推动乡村文旅融合过程中的法律主体权益保障,促进乡村文旅产业繁荣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