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在数字经济与共享经济时代,借助“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创新经营模式,出现了数字内容创作者、远程办公人员、网约车司机、外卖骑手、网络主播等灵活就业新形态。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启动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推动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健康发展”。当前,如何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已成为政府、企业以及社会面临的共同课题。未来,必须高度重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积极探索保障新路径,切实维护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不同于传统就业形态的劳动者,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具有更多的工作自主性、灵活性。例如,网约车司机、外卖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地点上具有较大自主性;同时,平台企业可以借助算法对劳动者工作过程进行更为有效的指引、监督和考核。近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联合出台《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办法(试行)》,该项工作也成为多年全国两会关注的热点话题。与此同时,其作为“新生事物”,相关劳动保障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完善,劳动者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方面合法权益还不能完全充分地实现保障,须在未来发展中更好地发挥政府、企业、社会等多方协同作用,构建起系统化的保障体系。
政府层面,要加强法治保障,明确不同主体的权利与责任。要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构建起党建引领、制度先行、分类保障、协同治理的全链条政策体系,对劳动关系、报酬支付、保险权益等问题给予具体指导,明确界定不同类型用工形式条件下企业和劳动者的关系及其适用标准,建立更加明确的监管机制,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相关部门要压实责任、注重落实,推动完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出台更加完善的行业规范,明确划分平台企业责任范围,严格规范市场秩序,让劳动者安心上岗、劳有所得。
企业层面,要重塑人力资源管理理念,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充分尊重和平等对待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作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明确管理方针,对新就业形态下的工作岗位进行重塑,完善招聘、培训流程和绩效、薪酬制度。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建立有效的申诉和干预通道,让劳动者能够准确了解自己的工作数据,并通过数据反馈分析,更好地规划自身工作。建好与劳动者之间的对话机制,让劳动者的声音能够被倾听和得到尊重,提升职业认同感。同时,多方面了解劳动者实际需求,鼓励劳动者及时反映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提供相应的技能培训、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等支持,为保障劳动者权益作出应有贡献。
社会层面,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其中、协同发力,共同营造关心关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支持行业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积极宣传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服务民生、促进就业、繁荣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倡导理解、尊重、包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社会心态,形成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和谐发展的社会风尚。行业协会应进一步引导平台企业规范用工、合理定价、优化算法,推动平台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更好地保障劳动者合理收入、休息休假、劳动安全等权益,积极参与职业伤害保障和社会保险等工作。支持社会组织、公益机构为劳动者提供便利服务,开展关爱慰问、健康体检、法律援助等公益活动,帮助解决劳动者急难愁盼问题。鼓励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就业服务、技能培训、社会保障、权益维护,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劳动者多方协同治理格局,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支持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