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关系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全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相关规则和政策,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大幅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一新时代中心任务的重中之重,创新金融服务是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要保障。必须将科技金融、绿色金融等作为核心驱动力,依托金融市场这个资源配置的关键平台,实现对各类生产要素的科学、高效配置,为全要素生产率的跃升注入强劲动能。
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是科技创新,但技术突破并非一朝一夕可以实现,需要持续投入资金资源。尤其是形成新质生产力的主阵地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具有不确定性强、研发投入大、投资周期长、投资风险高等特点,更需多渠道的资金支持。近年来,吉林立足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的大背景,紧抓新质生产力孕育和形成的战略机遇,采取了一系列有力举措,在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速培育新质生产力等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难点和问题。如创新发展机制待完善、创新资源整合能力不足、科技创新扶持力度有待加强等,特别是科创产品研发激励、创新平台构建、科创成果商业化转化等方面支持力度还有提升空间。必须通过创新金融产品和模式、加强政银企合作等途径来破解上述问题,更好地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点燃高质量发展新引擎。
加强金融产品创新。传统金融服务侧重于通过提供标准化金融产品,实现可得性服务覆盖。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应关注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的发展趋势,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提高金融供给灵活性的同时,使供给体系更好地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求。要推动直接融资产品创新,支持科技企业发行科创类票据、债券等融资产品,鼓励符合要求的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发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加强股权融资支持,探索“投资基金+银行信贷”“认股选择权+信贷资金”等投贷联动模式,为企业提供“资本+信贷”的综合融资服务。创新研发科技保险产品,围绕企业在创新研发、生产运营、市场推广及成果转化等重点环节的风险,探索开发科技项目研发费用损失保险、研发中断保险、知识产权损失保险等专项保险产品。努力扩大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范围,简化流程,切实帮助企业降本增效。
推动金融服务模式创新。一方面,要优化信贷结构,支持重点领域新质生产力发展。金融机构应优先向科技创新型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提供贷款支持,满足其在研发、生产、市场推广等方面资金需求;创新绿色金融服务,加大对绿色产业、清洁能源等领域的信贷支持,助力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用灵活多样的信贷产品满足其融资需要,持续激励其培育新质生产力,向“专精特新”发展。另一方面,要用好数字化、智能化手段,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金融服务的智能化、自动化水平,如智能投顾、智能风控等,推动金融服务的效率变革与动力变革,进而助推新质生产力形成与发展。
强化政银企合作。用金融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是个系统工程,必须凝聚各服务主体合力,全面深化政银企合作,完善全生命周期科技金融服务,形成共谋发展、互利共赢、共兴共荣的金融服务工作格局。政府相关部门应务实创新,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搭建合作共赢平台,共同推动生产力跃迁发展。金融机构要提质扩面,深入实施专项金融服务行动,持续加大对科技创新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中长期投融资支持,为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更加优质的金融服务。进一步优化完善政银企合作机制,紧盯与发展新质生产力相关的重大战略、重点项目、重点产业的常态化对接,强化投贷协同,不断增强发展主体获得感。着力完善信用体系,整合市场监督、税务、司法等部门的企业信用信息,建立统一的信用数据库,带动优质生产要素向新质生产力领域加快集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