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是地域文明的鲜明标识,是增强文化自信的重要载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用互联网思维和信息技术改进文化创作生产流程,推动‘硬件’和‘软件’全面升级,实现文化建设数字化赋能、信息化转型,把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文化发展优势”。当前,数字技术正深刻重塑文化遗产的保护方式与传播形态,为破解传统保护中“重保存、轻活化”难题提供了全新可能。对吉林而言,以数字技术盘活文化遗产,就是赓续黑土地文脉、构建地域文化新优势的具体实践。未来,必须遵循保护优先原则,坚持以数据为基础、以活化为导向、以制度为保障,将非遗、边疆文化、红色文化等独特资源转化为持久高效的文化发展动能,为吉林振兴发展提供更为坚实的文化内核与精神支撑。
深刻把握数字赋能文化遗产活化的本质内核。文化遗产的数字化赋能绝非简单的技术叠加或影像复制,其本质是以数据要素为核心驱动,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范式的深层变革。长期以来,文化遗产保护往往陷入一种封闭式的保存逻辑,大量文物与非遗项目被“锁”在库房、“藏”在深山,其内在的文化基因、精神内核与当代生活逐渐疏离,数字化能够有效打破这种封闭状态。如,运用三维激光扫描、近景摄影测量、多光谱成像等技术手段,对伪满皇宫、集安高句丽古墓群等不可移动文物及朝鲜族农乐舞、满族剪纸等非遗项目进行高精度记录与系统性建档,将文化遗产转化为可治理、可利用、可再生的数据资产;依托相关文化云平台推动文博机构有序开放数字资源,以低成本授权或公益方式向社会提供基础数据,更好地降低文化再创作的制度性门槛,让沉睡的文化资源真正进入当代文化生产流通领域,实现从“保护好”到“用起来”的跃迁。
以数字技术促进全链条贯通,重塑文化遗产研发、生产与传播生态。文化遗产的生命力不仅在于其物理形态的长存,还在于其文化价值在参与当代精神生活中的持续释放。将数字技术融会贯通于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全链条,全面重塑文化遗产的发展生态,是推动地域文脉从静态保存走向活态传承的关键路径。要立足吉林省文化资源禀赋优势,坚持系统思维,用数字化技术促进非遗符号提炼与叙事方式创新,着力开发更多数字藏品、国潮动漫、互动影视、虚拟人导览等数字化文化遗产产品和服务,全力探索“文化遗产—数字IP—创意产品—公共参与”的活化链条,促进蕴含于文化遗产中的文化价值不断“破圈”传播与创造性转化。善用区块链技术完善数字文化版权溯源、确权与授权管理工作,规范文化遗产资源数字化开发利用秩序,切实保障其文化属地、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和创作者的合法权益,以技术应用和规范治理赋能健康有序、充满活力的数字文化发展生态,让吉林文化遗产活化传承既有创新热度、更有发展温度。
健全制度保障,筑牢文化遗产长效活化根基。数字技术的赋能并非万能,缺乏制度约束与价值引领,极易陷入低水平复制、同质化开发甚至文化本真歪曲的困境。文化遗产的数字化赋能必须建立在对文化遗产精神内核的深刻理解与尊重之上,坚决杜绝庸俗化改编、扭曲化解构与碎片化误读。一方面,出台适配吉林本地资源特质的操作规范,制定数字化采集、存储、应用、授权使用等全流程标准,厘清数字成果权属边界。另一方面,健全版权运营机制,规范价值评估、作价授权、质押融资流程,更好释放文化数据要素活力。同时,依托本地院校定向培养文博与数字技术交叉融合的复合型人才,面向青年人才和从业人员开展常态化培训,用行之有效的举措既最大限度释放数字技术对文化创新的赋能效能,激发经营主体、社会力量参与文化遗产活化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又坚决守住文化传承底线、规范产业发展路径,培育活力充沛、规范有序、可持续发展的数字文化产业生态,让吉林文化遗产在新时代拥有更大的活力和影响力。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