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是社会稳定与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各族群众自觉按法律办事,民族团结才有保障,民族关系才会牢固”,强调“用法律来保障民族团结”,为推动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新征程上,要持续推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协同发力,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文化和法治体系的整体建构,推动民族事务依法治理,全面夯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法治根基,为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注入持久动力。
牢固树立法律信仰和法治思维。坚持依法治理民族事务,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重要保障。推动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必须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引领作用,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自觉以公平正义为价值取向,运用法治原则来认识和处理民族事务,不断提高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和水平,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要把民族事务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建立健全法律实施的评估、反馈和监督机制,将依法治理成效与干部考核体系相关联,通过制度化、常态化的机制保障民族团结,汇聚起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磅礴力量。
拓展解决民族问题、化解矛盾纠纷的法治路径。民族事务涉及领域广、情况复杂,需要依靠法治方式来预防和化解矛盾。要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结合不同类型矛盾纠纷的特点,采取针对性措施,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防止个别问题演化为群体性事件。积极探索“法治+民族团结”的基层治理新模式,试点设立“民族团结法治工作站”,整合多部门资源,依法严厉打击制造民族对立的违法犯罪行为,把矛盾消弭于萌芽状态,将法制法规转化为基层治理的生动实践。同时,必须依法规范网络空间言行,坚决惩处破坏民族团结、散布民族歧视的言行,维护清朗的网络环境,推动网络空间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正能量阵地。
形成凝聚各族人心的法治文化纽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中华民族大团结,长远和根本的是增强文化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积极培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律的权威源于人民的内心拥护,法治的根基在于全社会共同的法治信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仅需要自上而下的制度约束,更需要自下而上的文化认同。要将在法治轨道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度融入国民教育、日常生活和社会文化全过程,使法治观念在各族群众心中生根发芽。面向基层社会创新普法形式,运用新媒体平台、案例故事、社区活动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将法治精神转化为日常语言,让“中华民族一家亲”的理念入脑入心,使法治成为联结各民族情感的坚固桥梁,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文化风尚。
夯实提升民族事务治理效能的有力支撑。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键在于构建系统完备的民族事务治理的法治体系。一是以科学立法筑牢善治根基。紧扣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推动相关立法从原则性规定向操作性规范深化,增强法律的可执行性与针对性,真正实现以良法保障善治。二是强化法治治理的人才保障。当前,民族地区法治人才短缺、结构性矛盾突出,亟须建立定向培养机制,重点培育既精通法律、又熟悉民族语言文化的法治人才,以专业化队伍弥补法治供给的结构性短板。三是在对外传播中彰显民族事务治理的法治底色。要以法治话语构建对外叙事体系,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理论逻辑、制度优势与实践成效系统阐释,通过国际学术交流、多语种法治书籍出版、参与全球治理对话等渠道,向世界展示中国处理民族问题的法治智慧,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中国方案。


